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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网红”玩具、学生用品安全管理?央视网《中国教育观察》记者采访了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

孩子沉迷于“萝卜刀”玩具,对他人随意戳、刺;误食磁力珠、磁力笔零部件,导致肠道穿孔;用添加有毒硼砂的水晶彩泥做手工,对健康造成长期影响……一段时间以来,有毒有害的“网红”玩具和文具造成的安全事件频现,令人触目惊心。为保障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全国妇联四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加强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要求加大“网红”玩具、学生文具用品抽查检查力度,严禁劣质有害产品进入校园。

通知强调,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相应职责。一方面,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查堵存在物理危害、化学危害、可燃性危害以及不良行为引导的玩具产品和学生用品,为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另一方面,要指导学校严格校园日常管理,严禁劣质有害产品进入校园。对于集中采购的各类教玩具和学生用品,要建立“双审查”责任制,把牢质量、安全、健康的第一道关口。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研究解决。

那么如何加强“网红”玩具、学生用品安全管理?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通知有何意义?央视网《中国教育观察》记者采访了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

 

《中国教育观察》: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如何解读、有何意义?

陈音江:我觉得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四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加强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这个通知确实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也及时地回应了社会的关切。因为现在我们发现有很多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确实是存在玩萝卜刀等玩具的现象。 萝卜刀是模仿弹簧刀设计和制造的,有的学生可能会拿着萝卜刀模仿弹簧刀去乱刺,这些动作确实是会产生危害的,尤其是在校园这种学生和未成年人非常集中的环境里面,如果出现这种现象那么确实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包括鼻吸能量棒,孩子模仿着去吸,其实对他的身心健康可能都会存在危害。那么学校里面学生那么多,在管理上如果有一个、两个不小心带进来了,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教育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相应的部门在这个时候专门出台了一个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而且这个通知从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的生产端、流通端、销售终端市场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比如说生产的时候要完全按照我们国家有关的玩具标准去生产,或者说不按标准生产的产品不能够进入市场,进入市场之后电商平台要对入驻的商家加大资质审核,如果确实没有相应资质或者生产的是假冒伪劣产品,那么平台不能够给它提供销售渠道。同时这个通知还规定要针对这种玩具生产的集中区域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要加强监管,针对“网红”儿童玩具产品、说学生用品加大抽检力度,那么像这些监管措施应当来说是全链条的,所以我觉得这样的通知应当来说是非常全面的,也是非常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有监管措施的同时,还要求学校、教育部门也要联合有关部门去开展相应的整治工作,包括要对学生群体加大教育和相关的引导工作,所以我觉得这样的规定是比较全面的,如果它能够很好地得到落实,那么对解决当前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教育观察》:为防止有害玩具、文具进入校园,家校社应如何协同发力?

陈音江:我们现在除了要从生产、销售、流通端去监管,还要管好终端的使用。比如说 在学校里面应该怎样去教育和引导学生不要使用和购买有安全隐患的儿童玩具产品,如何正确地使用文具产品,我觉得这些是值得我们学校和家长注意的问题。对于学校来说可能首先要发挥学校的规则和大课堂的优势,因为它针对的是众多的中小学生群体,所以首先得有明确的规定,要让中小学生都知道哪些是可以玩的,哪些是不可以玩的,哪些是在特定的区域可以玩的。同时我觉得要发挥大课堂的优势,因为课堂可以针对众多学生发挥教育的作用,比如说可以邀请市场监管方面的人员、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到学校里面去开展安全教育的活动,比如说儿童玩具产品怎样识别是否安全、如何安全使用。对学生家长来说,我觉得可能要更注重从自身行为和教育引导,比如说购买儿童玩具、学生用品的时候,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不要在街边的小摊小贩购买。因为小摊小贩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相对淡薄,如果从正规的商场、超市、网络渠道购买,相对来说安全系数可能就会高一些。同时你在买的时候尽量不要去给未成年人购买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如有尖锐棱角、明显刺激性气味的产品。当然,有一些学生用品是必须的,比如说像圆规这样的产品,它可能就是尖的,学生又确实有使用的必要性,那么家长在购买类似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时要跟自己的孩子商量好这种产品是只能在特定的区域、家长的陪护之下使用,如果要带到学校里去也要注意安全使用的事项。所以我觉得家长确实是要从自身的行动、以及要教会孩子相关的安全意识做起,只有学校和家长联合起来,充分地发挥学校和家庭教育的优势,才能真正帮助未成年人安全地使用儿童玩具、学生用品,才能有效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中国教育观察》:如何从根源上解决有害玩具、学生用品的安全问题?

陈音江:未成年人玩劣质的儿童玩具、造成安全事故,像这样的事件其实是一个老问题,很多年以前就会有,有关监管部门去管一阵子,相关的生产企业和经营者收敛一阵子,这个问题就会好一阵子。但等监管的这一阵风过了之后,这些商家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又会重操旧业,通过网络、小商小贩又去生产和销售劣质的儿童玩具、学生用品,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所以我觉得像这样的问题它确实有它的特殊性。因为生产厂家很多都是这种小厂家、小作坊,是隐蔽性生产,它的销售渠道有的是通过网络销售,有的是通过校园周边的小商小贩销售,监管上有一定的难题。而且在使用的时候它是针对广大的未成年人,这个群体的范围又特别广,所以无论是从监管还是从最后的整治来看,这种问题要解决确实有一定的难度。在集中整治阶段确实会取得明显的效果,但是整治过后有可能死灰复燃。所以我觉得针对这样一个危害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有关部门都应当重视,而不是说一阵风的监管、一阵风的教育,而是要形成一种常态化的监管和常态化的教育。有关部门要把这样的问题列入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学校和家长也必须把这种问题放到常态化的思维下去进行,学校里要长期有这种安全教育的活动,家长也要长期地注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尤其是对这种玩具、学生用品的安全认知、注意事项,我觉得只有这样社会各方长期地、常态化地去关心和关注这个问题,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的安全问题才能够真正地从根源上得到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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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网红”玩具、学生用品安全管理?——专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

发布时间:  来源:央视网《中国教育观察》   

孩子沉迷于“萝卜刀”玩具,对他人随意戳、刺;误食磁力珠、磁力笔零部件,导致肠道穿孔;用添加有毒硼砂的水晶彩泥做手工,对健康造成长期影响……一段时间以来,有毒有害的“网红”玩具和文具造成的安全事件频现,令人触目惊心。为保障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全国妇联四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加强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要求加大“网红”玩具、学生文具用品抽查检查力度,严禁劣质有害产品进入校园。

通知强调,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相应职责。一方面,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查堵存在物理危害、化学危害、可燃性危害以及不良行为引导的玩具产品和学生用品,为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另一方面,要指导学校严格校园日常管理,严禁劣质有害产品进入校园。对于集中采购的各类教玩具和学生用品,要建立“双审查”责任制,把牢质量、安全、健康的第一道关口。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研究解决。

那么如何加强“网红”玩具、学生用品安全管理?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通知有何意义?央视网《中国教育观察》记者采访了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

 

《中国教育观察》: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如何解读、有何意义?

陈音江:我觉得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四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加强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这个通知确实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也及时地回应了社会的关切。因为现在我们发现有很多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确实是存在玩萝卜刀等玩具的现象。 萝卜刀是模仿弹簧刀设计和制造的,有的学生可能会拿着萝卜刀模仿弹簧刀去乱刺,这些动作确实是会产生危害的,尤其是在校园这种学生和未成年人非常集中的环境里面,如果出现这种现象那么确实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包括鼻吸能量棒,孩子模仿着去吸,其实对他的身心健康可能都会存在危害。那么学校里面学生那么多,在管理上如果有一个、两个不小心带进来了,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教育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相应的部门在这个时候专门出台了一个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而且这个通知从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的生产端、流通端、销售终端市场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比如说生产的时候要完全按照我们国家有关的玩具标准去生产,或者说不按标准生产的产品不能够进入市场,进入市场之后电商平台要对入驻的商家加大资质审核,如果确实没有相应资质或者生产的是假冒伪劣产品,那么平台不能够给它提供销售渠道。同时这个通知还规定要针对这种玩具生产的集中区域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要加强监管,针对“网红”儿童玩具产品、说学生用品加大抽检力度,那么像这些监管措施应当来说是全链条的,所以我觉得这样的通知应当来说是非常全面的,也是非常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有监管措施的同时,还要求学校、教育部门也要联合有关部门去开展相应的整治工作,包括要对学生群体加大教育和相关的引导工作,所以我觉得这样的规定是比较全面的,如果它能够很好地得到落实,那么对解决当前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教育观察》:为防止有害玩具、文具进入校园,家校社应如何协同发力?

陈音江:我们现在除了要从生产、销售、流通端去监管,还要管好终端的使用。比如说 在学校里面应该怎样去教育和引导学生不要使用和购买有安全隐患的儿童玩具产品,如何正确地使用文具产品,我觉得这些是值得我们学校和家长注意的问题。对于学校来说可能首先要发挥学校的规则和大课堂的优势,因为它针对的是众多的中小学生群体,所以首先得有明确的规定,要让中小学生都知道哪些是可以玩的,哪些是不可以玩的,哪些是在特定的区域可以玩的。同时我觉得要发挥大课堂的优势,因为课堂可以针对众多学生发挥教育的作用,比如说可以邀请市场监管方面的人员、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到学校里面去开展安全教育的活动,比如说儿童玩具产品怎样识别是否安全、如何安全使用。对学生家长来说,我觉得可能要更注重从自身行为和教育引导,比如说购买儿童玩具、学生用品的时候,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不要在街边的小摊小贩购买。因为小摊小贩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相对淡薄,如果从正规的商场、超市、网络渠道购买,相对来说安全系数可能就会高一些。同时你在买的时候尽量不要去给未成年人购买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如有尖锐棱角、明显刺激性气味的产品。当然,有一些学生用品是必须的,比如说像圆规这样的产品,它可能就是尖的,学生又确实有使用的必要性,那么家长在购买类似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时要跟自己的孩子商量好这种产品是只能在特定的区域、家长的陪护之下使用,如果要带到学校里去也要注意安全使用的事项。所以我觉得家长确实是要从自身的行动、以及要教会孩子相关的安全意识做起,只有学校和家长联合起来,充分地发挥学校和家庭教育的优势,才能真正帮助未成年人安全地使用儿童玩具、学生用品,才能有效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中国教育观察》:如何从根源上解决有害玩具、学生用品的安全问题?

陈音江:未成年人玩劣质的儿童玩具、造成安全事故,像这样的事件其实是一个老问题,很多年以前就会有,有关监管部门去管一阵子,相关的生产企业和经营者收敛一阵子,这个问题就会好一阵子。但等监管的这一阵风过了之后,这些商家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又会重操旧业,通过网络、小商小贩又去生产和销售劣质的儿童玩具、学生用品,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所以我觉得像这样的问题它确实有它的特殊性。因为生产厂家很多都是这种小厂家、小作坊,是隐蔽性生产,它的销售渠道有的是通过网络销售,有的是通过校园周边的小商小贩销售,监管上有一定的难题。而且在使用的时候它是针对广大的未成年人,这个群体的范围又特别广,所以无论是从监管还是从最后的整治来看,这种问题要解决确实有一定的难度。在集中整治阶段确实会取得明显的效果,但是整治过后有可能死灰复燃。所以我觉得针对这样一个危害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有关部门都应当重视,而不是说一阵风的监管、一阵风的教育,而是要形成一种常态化的监管和常态化的教育。有关部门要把这样的问题列入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学校和家长也必须把这种问题放到常态化的思维下去进行,学校里要长期有这种安全教育的活动,家长也要长期地注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尤其是对这种玩具、学生用品的安全认知、注意事项,我觉得只有这样社会各方长期地、常态化地去关心和关注这个问题,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的安全问题才能够真正地从根源上得到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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