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北京黄河京都大酒店(线下)及腾讯会议平台(线上)成功举办。本次年会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十五五’时期消费类型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题,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协办。研究会领导、会员、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百余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会。

会议由研究会党支部书记曹三明主持。他指出,本次年会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十五五”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题,体现了研究会的政治自觉与责任担当,希望大家围绕年会主题深入交流研讨,为“十五五”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更多宝贵意见。研究会3•15志愿专家组组长方向在致辞中指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大力提振消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面对数字消费等新业态带来的维权难题,研究会需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研究机制,深化协同治理,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贡献智慧与力量。
随后,中央党校教授卓泽渊作了题为《“十五五”规划中的法治蓝图——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专题辅导报告。卓泽渊教授深入解读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精神,系统阐述了“十五五”时期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宏观构想与重点任务。他强调,规划建议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置于突出位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报告从提高立法质量、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加快涉外法治建设、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多个维度,勾勒了“十五五”时期的法治建设全景,并特别指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建设法治经济、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内容。卓泽渊教授的辅导报告高屋建瓴,为与会者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把握研究方向提供了重要指导。
研究会会长河山代表研究会作《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报告从五个方面系统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研究工作正确方向;二是紧扣中央关于提振消费的部署,成功举办“3·15案例发布暨新业态新模式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等品牌活动,产出高质量学术成果;三是弘扬法治精神,组织举办向华侨大学法学院捐赠王汉斌-彭珮云同志著作等系列活动,传承立法者崇高风范与法治初心;四是搭建高端交流平台,成功主办首届海峡两岸暨港澳消费者保护法论坛,开创了跨境学术交流新格局;五是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党支部扩大会议等形式深化理论学习,谋划研究会发展新篇。报告指出,2025年研究会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学术影响力与社会贡献度持续提升,并对2026年工作重点进行了展望。
在重点课题研讨环节,与会专家围绕多个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及法治应对进行了深入交流。
在电商消费领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颖剖析了平台利用规则引发低价倾销、收取高额费用等“内卷式”竞争的特征与危害,指出新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旨在回应中央整治要求。她运用法释义学方法,阐释了该法从保护竞争者到维护竞争秩序与消费者公共利益的理念演进,并分析了其在规制平台私权力方面的独特作用与局限,强调需加强法律间协调及基础政策协同治理。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何佳蔚聚焦平台“内卷式竞争”对互联网消费市场的深刻影响。他指出,部分平台企业为争夺市场份额,陷入以过度补贴、低于成本价销售、滥用数据算法等为特征的恶性竞争。这种“内卷”不仅挤压了中小商家的生存空间,更从源头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基于调研,系统阐述了互联网消费领域存在的商品服务质量安全隐患、新兴业态风险、价格欺诈、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并深刻指出平台在准入审核、动态管理、竞争行为规范、算法应用、维权机制等方面主体责任的缺失是问题根源。他提出了完善法规标准、压实平台责任、创新智慧监管、构建社会共治体系的系统建议。
在新能源汽车消费领域,研究会副秘书长郝庆丰系统阐述了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及求偿权遭受侵害的典型现象,列举了辅助驾驶功能失灵引发致命事故、高性能车型“重动力轻安全”、畸形粉丝文化掩盖质量缺陷等安全权保障缺位的案例,提出需构建立法、执法、司法、支持集体诉讼的协同共治保障体系。凯睿赛驰咨询高级副总裁张越依托投诉大数据指出,2025年新能源汽车投诉量增速显著,突出问题集中于市场竞争引发的“简配”降价、配置“背刺”、承诺不兑现;产品质量缺陷如OTA擅自“锁电”、创新设计故障;以及夸大宣传、车机广告等误导消费行为,亟待规范。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苏华结合实务,剖析了新能源汽车诉讼在技术事实查明、责任主体认定、损失评估等方面遇到的新难点。新华社经济参考报汽车部主任陈彦飞从媒体实践出发,介绍了通过权威信息发布、专业纠纷调解、共性课题研究等方式,推动构建透明、公平、共治的汽车消费生态。
在商品房消费领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苏号朋以《装修资金存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强化》为题发言。他深入分析了传统“先款后工”模式导致的消费者资金风险与验收权虚化问题,详细论证了引入银行作为第三方资金存管方的机制如何通过实现“专款专户、验收付款”,从根本上赋予消费者“先验收后付款”的权利,有效保障资金安全与验收权,从而提升家装行业整体信任度与消费者保护水平。北京建筑大学教授李志国对《我国大陆借鉴香港按揭有限责任模式可行性》进行了严谨论证。他从法律基础冲突、对银行体系的金融风险冲击、社会正负面影响、制度市场文化实施障碍等多维度进行剖析,结论认为短期内全面推行不可行,长期可考虑在核心城市谨慎试点,并提出了以“首套房刚需有限责任”为核心的折中模式及配套监管保障建议。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吴光荣聚焦《商品房消费者的保护与执行异议之诉》,系统梳理了最高法院相关司法政策的演进,特别是对2025年施行的《执行异议之诉解释》中放宽商品房消费者认定标准(涵盖改善性住房)、优化价款支付条件、区分保护交房请求权与价款返还请求权等新进展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就该解释在实施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分享了见解。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超峰分析了商品房租赁消费中存在的租金贷风险、格式合同不公、租赁期间权利保障不足等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构建立法、执法、司法协同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的具体建议。
在自由研讨部分,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吴寅星作了涉航空消费纠纷专题发言。他分析了航空纠纷数量上升、专业性与国际化突出、票务纠纷新型化复杂化的特点,重点阐述了格式合同条款提示义务、非航司原因合同变更解除后的责任、平台代理商与航司责任界定等核心法律问题,并结合典型案例,介绍了法院通过专业化审判与多元解纷机制保障航空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举措。此外,部分与会嘉宾结合自身实际就相关议题进行了简短而热烈的互动交流。
最后,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俊海教授作会议总结。他充分肯定了本次年会的成果,认为会议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研讨深入,成功凝聚了共识,明确了方向。他强调,研究会未来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五五”时期国家发展战略和消费市场新变化,聚焦前沿法律问题,深化理论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体系的完善、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