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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音江:公益诉讼助力直播带货规范发展

时间:2022-01-19  来源: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张丹

摘要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公益诉讼助力直播带货规范发展。

  □ 陈音江

  河南省消协近日召开新闻通报会,称已对“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事件”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快手、辛巴及相关公司承担“退一赔三”责任,退赔消费者共计7971万余元。随后辛巴方面作出回应,称此事件发生后已按照“退一赔三”方案进行赔付,目前已赔付4143万余元,后续赔付将至所有消费者获得赔付为止。时隔一年,这起直播间“带货翻车”事件因为消协提起公益诉讼再次受到广泛关注。

  这一事件起源于2020年11月初,当时有网友称辛巴团队所售燕窝“像水一样”。随后职业打假人王海发布检测报告,称辛巴团队所售燕窝的蔗糖含量为4.8%,而作为燕窝产品重要成分的唾液酸含量却只有0.014%。2020年11月底,辛巴发布道歉信,承认存在夸大宣传行为,并承诺按“退一赔三”进行赔付。针对这一事件,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快手平台也作出封停辛巴个人账号60天的处理。

  消费公益诉讼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省级以上消协组织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责,也是消协组织开展社会监督的利剑,甚至有消费维权“核武器”之称。从以往的实践经验看,消协组织对存在侵犯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消费公益诉讼,往往具有很强的威慑力。而被消协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经营主体,无论其市场体量有多大,资本力量有多强,一般都会迅速作出让步姿态,承认问题并积极进行整改。

  河南省消协这次把公益诉讼利剑指向一起直播带货“翻车”事件,除了认为这起事件侵犯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前期赔付方案执行不够彻底外,还有一个重要背景,那就是直播带货模式在迅猛发展的同时,衍生出不少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近年来,直播带货业态以其超强的即时性、互动性等优势,快速成为各大电商平台的标配,一些短视频平台也就此拓展了电商业务。直播带货业态的快速发展,也带动了一些网红主播的崛起。然而,部分头部网红主播只想着利用自身流量优势和粉丝影响,获取更多经济利益,却不想着如何带头诚信守法经营,有的主播在直播间虚假宣传,有的刷单炒信、数据造假,有的甚至直接带货假冒伪劣产品……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也给直播带货这一新业态的发展起到了非常不好的示范作用。

  任何业态的创新和发展,都必须守住法律底线。直播带货也不例外。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直播带货新型业态的发展,先后针对直播带货出台了一系列行政规章和指导文件,对直播带货业态规范发展进行引导和规范。但现实中,直播带货的相关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仍时有发生。正所谓重典治乱,针对直播带货业态中的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唯有重拳出击、从严监管、从重处罚,才能真正起到震慑效应,否则就会助长从业者的侥幸心理。

  河南省消协这次针对直播带货经营主体提起公益诉讼,也为直播电商行业敲响了警钟。随着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监管和处罚力度不断加强,直播电商必然会进入强监管、重规范阶段。相关平台经营者唯有加强自治自律,对整个带货流程严格审核把关,严查各种人气造假、评论造假行为,畅通消费维权通道,才能有效履行平台责任;带货主播唯有向消费者介绍真实商品信息,不做夸大或误导性宣传,才能赢得消费者信任;商家唯有诚信守法经营,向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才能获得长远发展。

  (作者系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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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音江:公益诉讼助力直播带货规范发展

发布时间:  来源:法治日报   

  □ 陈音江

  河南省消协近日召开新闻通报会,称已对“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事件”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快手、辛巴及相关公司承担“退一赔三”责任,退赔消费者共计7971万余元。随后辛巴方面作出回应,称此事件发生后已按照“退一赔三”方案进行赔付,目前已赔付4143万余元,后续赔付将至所有消费者获得赔付为止。时隔一年,这起直播间“带货翻车”事件因为消协提起公益诉讼再次受到广泛关注。

  这一事件起源于2020年11月初,当时有网友称辛巴团队所售燕窝“像水一样”。随后职业打假人王海发布检测报告,称辛巴团队所售燕窝的蔗糖含量为4.8%,而作为燕窝产品重要成分的唾液酸含量却只有0.014%。2020年11月底,辛巴发布道歉信,承认存在夸大宣传行为,并承诺按“退一赔三”进行赔付。针对这一事件,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快手平台也作出封停辛巴个人账号60天的处理。

  消费公益诉讼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省级以上消协组织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责,也是消协组织开展社会监督的利剑,甚至有消费维权“核武器”之称。从以往的实践经验看,消协组织对存在侵犯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消费公益诉讼,往往具有很强的威慑力。而被消协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经营主体,无论其市场体量有多大,资本力量有多强,一般都会迅速作出让步姿态,承认问题并积极进行整改。

  河南省消协这次把公益诉讼利剑指向一起直播带货“翻车”事件,除了认为这起事件侵犯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前期赔付方案执行不够彻底外,还有一个重要背景,那就是直播带货模式在迅猛发展的同时,衍生出不少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近年来,直播带货业态以其超强的即时性、互动性等优势,快速成为各大电商平台的标配,一些短视频平台也就此拓展了电商业务。直播带货业态的快速发展,也带动了一些网红主播的崛起。然而,部分头部网红主播只想着利用自身流量优势和粉丝影响,获取更多经济利益,却不想着如何带头诚信守法经营,有的主播在直播间虚假宣传,有的刷单炒信、数据造假,有的甚至直接带货假冒伪劣产品……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也给直播带货这一新业态的发展起到了非常不好的示范作用。

  任何业态的创新和发展,都必须守住法律底线。直播带货也不例外。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直播带货新型业态的发展,先后针对直播带货出台了一系列行政规章和指导文件,对直播带货业态规范发展进行引导和规范。但现实中,直播带货的相关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仍时有发生。正所谓重典治乱,针对直播带货业态中的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唯有重拳出击、从严监管、从重处罚,才能真正起到震慑效应,否则就会助长从业者的侥幸心理。

  河南省消协这次针对直播带货经营主体提起公益诉讼,也为直播电商行业敲响了警钟。随着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监管和处罚力度不断加强,直播电商必然会进入强监管、重规范阶段。相关平台经营者唯有加强自治自律,对整个带货流程严格审核把关,严查各种人气造假、评论造假行为,畅通消费维权通道,才能有效履行平台责任;带货主播唯有向消费者介绍真实商品信息,不做夸大或误导性宣传,才能赢得消费者信任;商家唯有诚信守法经营,向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才能获得长远发展。

  (作者系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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